根据欧盟起草的一份法案,到2020年,欧洲上市公司必须为女性预留至少40%非执行董事职位,否则将面临罚款和其他制裁。该法案旨在纠正欧盟官员眼中27个成员国存在的性别失衡问题。数据显示,今年1月,女性仅担任13.7%欧盟大型上市公司董事职位。
尽管少数几个欧盟国家——包括法国、意大利、西班牙和荷兰——已经硬性规定了女董事比例,但在英国和瑞典,这一做法遭到了激烈抵制。这两个国家目前均未出台规定。
一名英国商务部官员表示,政府还未见到欧盟提案,但补充道,“我们的立场是一贯的——坚决反对立法规定比例。”
该提案将由欧盟司法委员维维·安雷丁(Viviane Reding)正式在下月提交,经过复杂的多数成员国表决程序,可能被欧盟采用。这意味着英国和瑞典均无法否决提案。根据草案,雇员人数超过250人或年收入超过5000万欧元的公司必须每年汇报董事会性别构成比例。未达标的企业将被处以行政罚款,或取消政府补助和合同。
在自愿机制未能改善高级管理层性别比例之后,安雷丁决定通过立法推进。“提高公司女董事比例进展缓慢,过去这些年增长仅0.6%,”草案指令显示,“成员国之间改善状况不均,结果殊异。”大公司一直抵制强制定比例规定,敦促安雷丁搁置提案,称眼下危机当头,最高管理层出现大的人事变动不合时宜。
“一刀切配额制严重干涉了公司管理自由,阻碍了股东管理公司事务的权利,”欧盟最大雇主组织“商业欧洲”(Business Europe)法务顾问彼得·奥利维拉(Pedro Oliveira)表示。“他们不顾公司和领域的情况差异,不考虑公司董事会职能和更新换代方式。”
十几年来,欧盟一直在通过自愿等手段提高企业女性比例,并对强制规定比例持谨慎态度。然而,对劲一些规定最低女性门槛的做法显示,性别平衡出现显著改善。法国于2011年1月宣布规定,1年内企业女董事比例提高了10%至22%。意大利目前的比例为6%,6月通过了法律,规定2015年前将比例提高至3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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