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全程派遣:由派遣机构负责员工招聘、入职手续、日常服务、离职手
续的全部工作。
(2)转接派遣(转移派遣):用工单位负责员工招聘,而派遣机构只提供
办理入、离职手续和日常服务。
(3)减员派遣:员工原劳动关系在用工单位,经用工单位和派遣机构协
商,先将员工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,再由员工与派
遣机构重新建立新劳动关系,员工依旧在用工单位工作。
(4)试用派遣: 用派单位为规避劳动法有关试用期期限规定,延长观察人
才的时间,从而更准确选才。
(5)项目派遣: 用工单位为某一临时项目而聘请各种人才,项目完成后便
解散工作人员。